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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on 三月 19th, 2008 由 小添
纪欢玲,23岁的深圳大学应届毕业生,2007年11月12日凌晨从蔡屋围人行天桥上不明原因坠落至深南东路,之后被一辆路过的车牌号为粤D/A9925的宝马740轿车碾拖出约20米远,随后死亡。今年3月7日,交警局认定碾人宝马车驾驶者无责。
纪欢玲的死亡原因到底是天桥坠落还是宝马碾压,警方有尸检报告,我们非专业人士也无需猜测。但是可以想象的是,如果碾压纪欢玲坠落的身体的是一辆农用拖拉机或者是一辆普通的出租车,媒体的报道不会如此轰轰烈烈,大众的质疑也不会迅速蔓延。

纪欢玲的不幸可能在坠落之前就已经存在,但是她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她坠落之后,居然会被如此多人关注评论而不得清净而去。纪欢玲最大的不幸在于她遭遇到了宝马,无论真相如何,总会被媒体和大众津津乐道的宝马。
责任在宝马如何,不在宝马如何,纪欢玲已然不会关心。关心的人有其亲朋,他们需要一个说法;有媒体,他们需要一些新闻;有嫉恶人士,他们需要一个标靶;有普通大众,他们需要一些谈资。
另外,百度图片搜索“纪欢玲”居然没有任何结果,可见新闻媒体对互联网的理解何等不足。

三月 21st, 2008 at 8:23 上午
中国人需要进行深刻的价值观教育
二月 6th, 2010 at 1:27 上午
宝马宝马。有钱人在这个社会太多没有公德心的了。